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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稽核

内部稽核组织

  • 本公司内部稽核为独立单位,直接隶属董事会。
  • 本公司稽核室配置稽核主管1人及稽核代理人员1人。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并提董事会决议。内部稽核人员之任免、考评、薪酬签报至董事长。

 

内部稽核运作

  • 稽核对象包含本公司及子公司,稽核范围涵盖所有财务、业务等营运及管理功能,遵循所属产业法令,并依法令规定分为八大循环及计算机化信息系统控制执行稽核。
  • 稽核方式主要为依年度稽核计划执行,该计划乃依据已辨识之风险拟订,另视需要执行项目稽核,以适时发现内部控制制度可能缺失、提出改善建议,并及时提供管理阶层了解已存在的缺失或潜在的风险。
  • 稽核完成后,出具稽核报告提报董事长、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并由稽核主管于董事会中报告执行状况及结果,以落实公司治理之精神。
  • 督促本公司各单位及子公司每年至少办理自行评估一次,建立公司自我监督机制,再复核各单位及子公司之自行评估报告,并同稽核。
  • 发现之内部控制缺失及异常事项改善情形,以作为董事会及总经理评估整体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之主要依据。